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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选秀女制度

 清代选秀女制度

  清代皇帝的后妃大都通秀女制度产生。

  清代皇帝的皇妃来源与历代都不同,它有自己一套独具特点的选秀女的制度。满洲人进关以前,太祖努尔哈赤时代,还谈不上后妃制度,这位大清王朝的奠基人先后纳妻妾十四人,但她们既无封号,也不分等级,皆称为“福晋”。

  到了努尔哈赤的儿子太宗皇太极,自立为皇帝并改国号为大清,改年号为崇德的时候,才将自己的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册立为皇后,这是满清历史上以正式大礼册立的第一个皇后,即史称的“孝端文皇后”。

  至于努乐哈赤的福晋之一,也是皇太极生母的孝慈高皇后,实在是后来追封的皇后。

  满洲人进关以后,顺治帝福临以六龄天子坐北京金銮殿,到顺治十年第一次选秀女。

  清代的后妃制度逐步地完善起来。

  清代选秀女,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由户部主办。

  开始时,选看的范围很广,无论满洲、蒙古、汉军,只要在旗者,十三岁至十七岁的格格均得参加。

  过了十七岁的,谓之“逾岁”,可以免选。

  到康熙时,满族统治者对汉族文明接受了些,于是规定:“后族近支或母族系宗室、觉罗之女者,均可声明免选秀女。

  乾隆年间,上谕命驻防外省的旗员之女,凡同知以下和游击以下的文武官员之女,停其选送,以免往返跋涉之劳。

  这样,一些下级官员和兵勇、壮丁的女儿,可以免选了。

  嘉庆时,皇帝觉得皇后和妃嫔的亲姊妹,以及她们娘家兄弟的女儿,与众不同,虽不必免选,但应单独排班,慎重考虑。

  而公主们呢,不是皇帝的亲姑姑,便是皇帝的亲姐妹,甚至还有皇帝的亲女儿,她们下嫁后所生之女虽然不姓爱新觉罗,但血缘太近。

  姑姑的女儿是表姐妹,尚还可以;姐姐的女儿是外甥女;女儿的女儿则是外孙女,若还参加选秀,未免太荒唐了。于是规定以后不再参加选秀。

  嘉庆十八年上谕说:“八旗满洲、蒙古应行挑选女子,人数渐多,下届挑选时,除八旗满洲、蒙古自护军、领催以上女子们照旧备选外,其各项拜唐阿、马甲以下女子,著不必备选,著为令。”

  自嘉庆以后,选秀女的制度基本沿袭下来,没有太大的变化。

  清朝后妃建制: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一称懿贵妃)、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

  面貌俊朗的光绪是清代帝王中后妃最少的一位,只有一后二妃。下面便是其传奇的选秀女的故事:

  1888年,体和殿,光绪18岁。先秀女活动开始。

  经过多次筛选剩下的五名秀女依次排列:

  1、是慈禧兄弟桂祥之女;

  2、3、是江西巡抚德馨的两个女儿;

  4、5、是礼部左侍郎长叙的两个女儿。

  慈禧太后上座,光绪站立一旁。前面摆着一张小桌,上面放着如意一柄,绣花包两对。按规定,选中皇后授予如意;选中妃子则授予荷包。

  一开始慈禧故作姿态,坚持让光绪自己选。

  于是,光绪慢慢走到德馨长女(2)面前,正要把如意递到她手里,这时慈禧却大叫一声:“皇帝”,并用嘴暗示站在第一位的秀女。

  光绪无可奈何走到桂祥之女面前,把如意授予了她。

  慈禧看到光绪中意的是德馨的女儿,想到她们一旦被选为妃嫔,也会有夺宠之忧。便不容光绪再选。匆匆命公主(恭亲王女儿荣寿固伦公主)把两对荷包交给了长叙的两个女儿。选后闹剧草草收场。

  桂祥之女就是后来的隆裕太后;

  长叙的两个女儿就是后来的瑾妃、珍妃。

  一段晚清最著名的悲剧就此开始……

  唉!!包办婚姻害死人。皇帝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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