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如何将人物「写活」?

就好像画画一样,只拘泥于纸上,画的的确好看,但人一看过去就知道,这是画,不能给人以以假乱真的感觉,就好比我在纸上写的这个人再好,但大家都知道她是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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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谢邀。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是因为人物塑造是很值钱的写作技巧呀,我他妈的应该去开个Live然后赚上一万块的!

但是算了,我还是写吧,因为我只擅长写,不擅长聊天!

我们先假定你写的只是普通小说,不是《百年孤独》或是《寒冬夜行人》、《小径分岔的花园》那样的小说。

首先,我坚持认为写什么狗屁的“人物设定”对于塑造小说人物没有任何帮助,“人物设定”这种玩意应该是印在书封背后来哄读者付钱买书的广告,或是集体创作时一个创作者需要知会另一个创作者的必要信息(比如要换人改剧本时第一稿剧本的编剧写个“设定集”给第二稿剧本的编剧),除此之外的状况,“人物设定”只是垃圾文本,不会对人物塑造产生任何正面影响。

还是先拿我最爱的杰克·李奇来举例子(以下是我个人作为李奇粉对于这个人物的总结,李查德自己应该不会写这种玩意):

他是个壮汉,身高六尺五寸,体重在220磅~250磅之间浮动,金发碧眼,长得谈不上英俊,但对于个性强硬的异性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是职业军人的儿子,所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军人,服役单位是陆军宪兵;他是宪兵精英,精通轻武器与格斗技巧,脑筋灵光,作风强悍,如果三角洲或是海豹特种部队的人犯了事就会派他这种人去搞定;离开军队后他靠搭顺风车四处流浪,足迹遍布全美,他只穿能够随手丢弃的便宜衣服,随身行李只有一把折叠牙刷;他对个人财产抱有偏见,他认为衣服如果需要洗,就难免需要洗衣机,如果你买了洗衣机,就难免需要一套房子,那样生活成本比每周丢掉一套一二十块美金的便宜衣服高多了;此外,他对于正义有着自己的理解,简单来说,就是:坏人要毫不留情地杀掉,帮凶要给他们毕生难忘的教训,谁惹到他就会进医院,谁胆敢碰他的朋友,那人的命就已经不是他的,而只是李奇“暂时借给他”的……

作为“人物设定”,以上这段堪称精彩,但这绝不是人物塑造,那么真正的小说中的人物塑造是怎样的呢?我再来举个例子(以下这段是我乱编的,因为手边没有书):

他下了灰狗巴士,往左转一个街区有家汽车旅馆,房费便宜,房间也算得上整洁,只要多花五块钱就可以用“鲍勃·迪伦”之类的名字登记;往右转一个街区是一家四星级酒店,以他的衣着在登记时可能会碰到麻烦,但那家酒店和陆军有合约,房费陆军部会付账,他只要给小费就好。他没有把任何一秒花在思考上,而是毫不犹豫地右转,并且一转过去就步履坚定地往前走,绝对不会再回头。

这个叫做人物塑造(的一部分)。

我们再来看一个误区,那就是围绕着人物的描写——那只适用于无足轻重的配角或是首次登场的人物,并且是作者炫耀文笔的极佳时机——但是当你写到主角,千万别这么写,主角的复杂性绝对不是几段文字能够交代清楚的。

我们来看个例子:

对于先当教区牧师太太、继而升格为主教夫人的那一类人而言,她要么堪称个中典范,要么可算诙谐戏仿——她的记忆力令人敬畏,对本堂信众的名字、面相乃至他们的满腹牢骚都如数家珍,还有她那副戴着爱马仕围巾在街上游弋自如的气派,对于日间女佣和园丁和颜悦色却从不任意迁就的态度。无论从哪个社会等级、哪种基调衡量,她的魅力都无懈可击。碰上从住宅区跑到教堂地下室来参加母婴俱乐部的那些紧绷着面孔、一根接一根猛抽烟的女人,她也能以诚相待,这是何等洞察世情之举。圣诞夜,当她在我们的客厅里给围在她脚边的来自“巴纳多慈善会”的孩子们念故事时,又是何等引人入胜。有一回,坎特伯雷大主教为修葺一新的教堂门面祈福,完事之后过来喝茶,吃雅法橙子蛋糕,我母亲以落落大方、教人信服的态度,营造了多么宾至如归的气氛。他来做客的那段时间里,我和露西都给赶到了楼上。与这一切密不可分的——难就难在这里——是她对我父亲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服从。她鼓励他上进,为他忙前忙后,帮他轻松挨过每一道坎。袜子装在盒子里,熨烫平整的白色法衣挂在衣橱中,书房一尘不染,当他在周六写布道词时,整栋房子里鸦雀无声。她需要的回报——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只是要他爱她,或者,至少永远不会离开她。

然而,我不明白,在母亲貌似寻常的外表下,其实深埋着微小而强韧的女权主义的种子。我敢肯定她的双唇间从没溜出过这么个词儿,但提不提都一样。她那股斩钉截铁的气势吓了我一跳。她说,作为一个女人,我有责任去剑桥攻读数学。作为一个女人?那个年代,像我们这样的出身,是不会有人用这种口气说话的。没有哪个女人会“作为一个女人”去干任何事。她告诉我,她不允许我浪掷天分。我得把别人甩在身后,出类拔萃。我一定得在理工科或者经济领域里干出点像样的事业。她由着自己的性子,信口开河地说着陈词滥调。我既聪明又漂亮,而我妹妹两样都不行,真是不公平。如果我不把目标定得高一点,会让这样的不公平雪上加霜。我弄不懂这话是什么逻辑,可我什么也没说。母亲对我说,如果我跑去念英语专业,到头来沦为一个比她教养稍好的家庭主妇,那她就永远不会原谅我,也永远不会原谅她自己。我险些就要荒废人生了。这是她的原话,意味着她在承认一个事实。平生唯有这一次,她表达了,或者说暗示了对命运的不满。

以上这段出自伊恩·麦克尤恩的《甜牙》,写的是主角“我”的母亲,文笔绝对堪称顶尖——但无论这段描写多么优秀,多么富有魅力、让人着迷,这依然是一种“速写”式的人物描写,仅适用于配角——事实也的确如此,之后的小说中“母亲”的角色就没再出现过。

对主角,千万不要用这种写法,正确的写法是:沉住气,慢慢来。

顺便说一句,如果你让角色有什么“怪癖”,请为这“怪癖”安排至少一段情节,不然那就只会是画蛇添足,而非锦上添花。

下面,可以说结论了:

人物塑造,尤其是主角的人物塑造,是不可能脱离整本书的情节来独立讨论的,那是需要用整本小说的容量来解决的问题。人物塑造与情节铺陈,它们一定是一本小说的一体两面——人物,通过他们的语言、心理、行动、选择……来体现,那同时也是小说推进中你要创作的内容。

一个好的人物塑造不可能在一开始就是清晰的,如果你一开始就完全了解你笔下的某个人物,那么这个人物就只会沦为推动情节的工具,一个“会喘气的道具”——人物是在写作过程当中渐渐被发现,渐渐变得清晰起来的,直到你写下最后一个标点,主角的人物塑造才算最终完成,这是唯一正确的方式,其中并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