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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我与他的例子


身为作者要明白一点﹐绝对不能直接说某个角色的性格如何如何﹐除非这个角色是一次性用具﹐出场一次就消失了。


  角色的性格必须靠读者自己去领悟﹐因此只能在文章之中渐渐地带出。


  如﹕ 女人﹐你的名字是祸水第一章女人﹐你的名字是祸水王泉一直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原因是一个女人把他卷进了隐藏在人类世界黑暗深影的纷争。


  一个漂亮的女人﹐一个名副其实的祸水。


  话说那个时候王泉正在清水湾的别墅内渡过中学的暑假﹐由于他的母亲大人是香港大律师﹐所以比较有钱.因此这间别墅可以说是背山靠海﹐有自己私人的沙滩﹐在全香港能在这个地方买别墅的也找不出几个﹐所以他也算富家子弟。


  不过这并不是王泉来这里住的主要目的﹐他之所以喜欢这别墅﹐是因为在别墅的下面有一个巨大的密室﹐这个密室前任的主人用来做什幺的王泉没有兴趣知道﹐他只是将他的实验室搬了进去。


  没错王泉是一名中学生﹐但他立志做一名科学家﹐而且希望能找到方法把石头变成黄金﹐他的一切研究都是向着这个方向前进的。


  所以明确地来说﹐王泉实际上是名练金术士﹐但是不要误会﹐他并没有比起国家实验室内的科学家更加厉害﹐更没有得到什幺远古的术士书﹐纯粹是自己在那里乱弄浪费钱﹐但有时瞎猫也会撞上死耗子。


  虽然王泉的知识比上不足﹐但比下有余﹐他的理科成绩特别是化学是全年科第一的﹐从来没有拿过一百以外的分数。


  王泉的练金并没有什幺实际的成果﹐反而弄出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金属﹐但他乐此不疲。


  事情是发生在暑假快过完的前一天﹐那天晚上王泉照日常的习惯﹐晚饭后在沙滩散步。


  这个沙滩说是私人沙滩﹐但其实与其它几座别墅的沙滩是成一块的﹐也就是说几间别墅共同分割了一个大沙滩﹐而这个大沙滩是不容许游客进来的﹐包含在别墅保安范围内。


  由于少了游客的骚扰﹐这个沙滩没有瓶瓶罐罐等垃圾﹐海水也没像香港海湾那样污秽.而事实上﹐住在这一别墅区的人都是富有至极﹐他们合力保护这个香港难得一见的清净之地。


  晚饭后﹐太阳巳经下山﹐在沙滩上玩需的富家孩童巳经回家去了﹐只在各自的沙滩上留下自己的玩具。


  那些被堆起来的沙堡与地道很快就被海水冲走﹐沙滩上除了一条条难看至极﹐被冲上沙滩的海带之类藻类生物之外﹐就只有各别墅的灯光留下。


  王泉就是喜欢这种宁静﹐所以才会选择这个人最少的时刻到沙滩上散步。


  虽说只有自己别墅外的那一块沙滩才是自家的﹐其它的都是别家的﹐但是这个别墅区的人都不太介意别人在自己的沙滩上走动﹐只要不留下垃圾与破坏﹐沙滩的主人才懒得出面。


  富贵之家都不是小气之人﹐他们都懂得赚钱﹐更懂花钱﹐最主要的是明白和气生财这个道理﹐他们不会无理地对任何一个踏上他们沙滩上的邻居破石大骂﹐更不会对周边住居孩童将玩具留在他们沙滩之上而愤愤不平﹐因为他们都十分明白大家都是富贵之人﹐尊敬对方﹐对方也会尊敬你。


  因此这个别墅区是不会把别墅卖给没有道德观的暴发户﹐因为他们的小人嘴脸特别使人厌恶。


  这个别墅区也被人称为贵族庄园﹐ 能够住进这里的都是香港上层社会的人士﹐所谓的香港贵族并不是有钱有权就成﹐而且要有修养有道德﹐并不是每个有钱的人都能够进入贵族圈。


  沙滩别墅雇佣统一的清洁工人﹐他们会把沙滩上的垃圾与海带之类不雅观的东西定期清除。当然﹐有时孩童们的小玩具也会被当垃圾处理掉。


  虽说如此﹐贵族们的道德观仍不容许他们留下垃圾在沙滩上﹐因为一旦被发现那幺他们在这个地区会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物。


  但王泉现在却绝对不满意﹐因为他家的沙滩上有一块大垃圾﹐一个女人。


  王泉不由暗自咒骂着别墅保安﹐是谁让他们把贫民放进来的﹖王泉仔细地看了看﹐说是贫民嘛﹗又不太像﹐她身上所穿的都是名贵至极的高级服饰﹐可不是普通人可以买得到的。


  这个女人身上穿着的是男士西装﹐虽然名贵﹐但穿在女子身上却使得王泉摸不着头脑﹐难道这个女人有女扮男装之好。


  “哦﹗原来是个女同性恋者。”王泉先入为主下了定论。


  “喂﹗女人﹐起来。”王泉踢了踢这名女子﹐用脚把她翻了过来。


  王泉才不管什幺怜香惜玉﹐看这个女人全身湿透﹐抱着块明显是游艇碎片的木板﹐分时是遇到海难.“本大少爷救了你是你的荣幸﹐不然现在暑假结束之时﹐要到明日早晨才有人来发现你﹐早死通了﹐所以没有资格抱怨。”这是王泉的观点.翻过来后﹐王泉才发现这个女人有着一副非中国人的美丽脸孔﹐曲条的身材能使得一切男士疯狂﹐但可惜的是王泉对比他大的女人一向没有兴趣。


  王泉毫不顾忌什幺男女之别﹐一手摸上她的胸部﹐发现还有微微的点动。


  王泉满意至极﹐取出一张白色的手帕擦着手上在女人胸口粘上的海污﹐点着头道﹕“还好﹗还好﹗要知道本少爷是不会为你做人工呼吸的﹐最多也只会找邻居来帮忙。


  现在你有呼吸有心跳﹐那幺你与本少爷都省事。”


  王泉哼着歌﹐拉起女人的一条腿﹐把她像尸体一样往家里拖。


  从这里可以清楚地表达出主角的克薄与无情。


  用第一人称来写书达不到这种效果﹐因为用第一人称写书是不能描写主角怎样怎﹐或者配角怎样怎样。只能用我怎样怎样﹐所有的一切视角全都集中在我一人的眼耳口鼻上﹐大部份的描述手段都不能用﹐那是另一种的写作手法。


  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的优点是对主角的感情与观念有着深入的描写﹐这是第三人称写作手法所办不到的﹐但对于这种特殊的写作手法来说对新手太过困难﹐每一个要用这种写作手法的作者们要想清楚﹐是不是决定从此只描写主角的个人感观﹐而不再描述其它人的视角﹐抛弃大局与场面的描写。


  比如﹕ 悲歌第一章母亲去世了﹐是如此之突然。


  我从来不知道母亲有着心脏病﹐她也从来没有与我谈及﹐但事实上母亲留下我一个人离去了。


  母亲走后我才明白到﹐我失去了一样重要的东西﹐那是什幺呢﹖在母亲生前﹐我跟大部份同年龄的孩童一样年幼无知﹐不知道‘孝’字如何去写。


  每一次母亲跪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刻﹐我嫌麻烦﹐没有一次去帮忙﹐更从来没有过为母亲熟上一顿饭。坐视她每日工作回来操着劳累的身子为我做饭。


  我从来没有对这些抱以感激﹐而认为那是人之常情﹐人要失去了才会明白﹐可惜我再也没有机会了﹐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绝对不会如此冷酷无情。


  失去了之后我才会明白到﹐亲情的可贵﹔失去了之后我才会明白到﹐无孝可敬的痛苦﹔失去之后我才会明白到﹐母亲对我的付出与责任。


  因此﹐我后悔。


  我后悔的是没有在母亲在生之时尽我的孝道﹐我后悔的是﹐以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罪孽。


  我想一死了之﹐在九泉之下向母亲忏悔﹐但养我之身是母亲﹐生我之命是母亲﹐我那样做可能更是对母亲的背叛。


  所以我不能死﹐至少不能自杀﹐我被这个世界束缚住了。


  我巳是自己一人﹐世上再也没任何亲人﹐父亲﹖自从我出生之时就从没有见过他﹐更没有受过他半点养育之恩﹐在我的眼中只有母亲.三月二十七日﹐我收到了一封信﹐信是由一家私人医院寄过来的。


  这家私人医院很小﹐但没有什幺名气﹐在香港有个好处﹐在公立医院看病等的时间虽久﹐但是费用很少。


  不过母亲她信不过公立医院﹐每次我生病时都带我去私人医院﹐宁愿花上十倍有多的钱﹐而她自己却去公立医院﹐我那时可不明白这些。


  我折开了信﹐信上告诉我﹐我得了脑癌﹐医生告诉我叫我去找他谈上一谈。


  初时闻之﹐我震惊﹐但没有恐慌﹐反而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信上说这种病症巳无法可医﹐而不知何时是我最后一刻﹐病生希望与我见面谈上一谈。


  当然写这封信的医生并不知道母亲巳经去世﹐这封的抬头是给母亲的﹐而且告知最好不要让我看到以免对我有所影响。


  我将信烧了﹐我没有打算去见医生。


  第二天﹐我照然去上学﹐如同行尸走肉﹐我在想难道就这样过完我这剩下的人生吗﹖学校对我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老师表示了一下关心﹐告知我政府会支付我的学费以及生活费用直到我十八岁.老师还为我带来的申请表格与相关文件﹐他还告诉我房租方面政府会代为支付﹐但我日常的开消就有个严格的限度。


  同学们甚至不知道我家中大变﹐他们对我没有付出太大的关心﹐更没有人发现我那暗淡的脸色﹐学校的一切依然如故﹐我对这一切感到厌恶。


  四月一日﹐ 我去母亲的公司﹐汇丰银行总部﹐汇丰商业大厦.我来这里是收拾母亲的遗物﹐因为母亲是商业大厦佣员.母亲的同事们带着悲哀的神色帮我收拾东西﹐母亲的老板还亲自见了我﹐更推掉约会帮我将东西送到楼下﹐但我推辞掉了。


  在这个商业社会中同事与老皮做到这个地步﹐可见母亲在生时的人是多幺的好。


  在我站在电梯前等候时﹐与母亲最好的一名同事站在那里陪着我﹐这里有两扇电梯﹐其中一扇的梯门打开了﹐我向母亲的同事告别﹐正想步入电梯中。


  但是在电梯内有两名黑衣大汉﹐他们载着墨镜挡在了电梯口﹐明显一副保镖的样子﹐更不欢迎我进入电梯。


  但是在两名黑衣大汉的身后传来一阵清铃似的声音﹐是一名少女在说话﹐但是用的是日文﹐两名黑衣大汉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开了路。


  但是这个电梯是向上行的﹐也就是说我必须得跟他们一起到到上层然后才能向下去。


  是等另一边的电梯呢﹐还是进去。


  在电梯内的长发少女向我投来微笑﹐我咬了咬牙﹐钻了进去。


  电梯开始向上升﹐我不懂日本﹐无法与她勾通﹐加上心事重重﹐没有去注意她的美丽。


  少女向我微微一副﹐我回报以一个笑容当作是打了个招呼。


  我看了一见电梯的接盘﹐倒吸一口气﹐她们是到最高层去﹐那是汇丰银行总部啊。


  看来我必须得跟随他们到达最高层才能下去了﹐我不由苦笑。


  期间两名黑衣大汉一直戒备地盯着我﹐看得我全身不舒服。


  电梯终于来到了最高层﹐两名大汉先行步出开路﹐但没有把注意力从我身上移开﹐一副害怕我绑架他们的小姐似的。


  少女离出之时﹐向我扔来微笑以作告别﹐我以微笑回报。


  她与我都明白﹐大家萍水相逢﹐今生可能再没有机会见面了﹐说不定一个小时后就会彼此忘了对方。


  电梯开始向下降去﹐但还没有下降三层﹐一阵强烈的震动传来﹐我的头撞上了电梯的的墙﹐电梯内的电灯失去了电源步入一片黑暗﹐电梯也停止了下降。


  看到了吧﹐这才是用第一人称写书的感觉﹐有强烈的感情代在里面﹐但是只能限制于我所知我所感。其它一切非我都不能使用。


  比如﹐我不能写我离开以后﹐那位小姐发生了什幺事﹐也不能解释事实上发生了什幺事﹐因为我没有看到﹐也不知道﹐所以我不能写。


  以第一人称写书就是这样了﹐不能描写大局观﹐一切局限于我。


  所以偶并不认同初学者使用。


  第一人称适用于感情﹑恐怖与玄疑。第三人称适用于大部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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