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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12月,中央军委后勤部在综合各解放区供给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发了全国统一的供给标准。以华北地区几项主要供给标准为例:
         


  1. 伙食标准(每人日标准)

  野战军:菜金——菜1斤(0.5公斤),油5钱(15.625克),盐5钱(15.625克),肉5钱(15.625克);粮食——小米28两(875克)。

  地方军:菜金——菜1斤,油4钱(12.5克),盐5钱,肉4钱;粮食——小米26两(812.5克)。

  后方机关:菜金——菜1斤,油3钱(9.375克),盐5钱,肉3钱;粮食——小米1.5斤即24两(750克)。

  中灶伙食标准:菜金——菜1斤,油5钱,盐5钱,肉2两(62.5克);粮食——小米26两。

  中灶的优惠主要体现在肉类食品方面:野战军每月15两(468.75克),地方军每月12两(375克),后方机关每月9两(281.25克),而中灶每月30两(937.5克)。

  小灶伙食标准的菜金较中灶标准略高,但时有特殊(计划外)的供应。

  2. 被服标准(每年)

  野战军:单衣两套、棉衣1套、单帽棉帽各1顶、被子三年1床、鞋7双、袜子两双、毛巾两条(地方军的被服标准的一些项目略低于野战军,后方党政机关被服标准又略低于地方军的标准)。

  3. 妇女生育费

  妇女生育费按供给项目分为红糖、鸡、鸡蛋、麻纸、棉花、布等项,华北地区以包干形式发给小米共230斤(115公斤)。

  以上是华北地区的标准,其他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各个项目的供给数量上略有增减,但基本上是差不多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中央根据当时的经济条件,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待遇政策是:

  (1) 解放区来的老干部实行供给制待遇;

  (2) 新参加工作的青年学生:

  A. 没有家庭负担的实行供给制待遇;

  B. 有家庭负担的实行工资制待遇;

  (3) 在国家机关中留用的旧政府职员:

  A. 在1949年9月底以前参加我政府机关工作的按其参加工作时的规定,实行供给制或实行工资待遇的,一般不再变动;

  B. 1949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自愿实行供给制待遇的以外,一律按国家制定的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行工资制待遇。

  当时在国家机关中,实行供给制待遇的占80%以上,在事业单位中约占三分之一,主要是从解放区来的老干部和大部分新参加工作没有家庭负担的青年学生,还有极少数留在行政、司法等全部实行供给制待遇机关中工作的旧政府机关职员。

  从1949年到1952年2月基本上沿袭战争时期的供给制办法。主要特点是:供给标准较低,大体平均,略有差别。除保障工作人员的个人生活需要外,部分家属还享有一定的供给待遇。供给项目、供给标准以及享受灶别的条件,各部门大同小异。

  供给制和工资制的矛盾

  夏衍晚年在《懒寻旧梦录》中有一段回忆,讲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供给制和工资制双轨并存造成的矛盾,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书生从政,不习惯的事还是很多的。首先碰到的一个“制度”问题,可以举出几件很为难,也很有趣的事情……

  一件带有喜剧性,大概是六月中旬,华东局副秘书长吴仲超同志派一个人事干部来要我填表。我填了姓名、籍贯、性别、入党入伍时期之后,有一栏“级别”,我就填不下去了。因为我入党二十多年,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级别。那位人事干部感到很奇怪,要我再想一想,我只能说“的确不知道”。对方问:“那么你每月领几斤小米?”我说我从来不吃小米,也从来没有领过。他更惶惑了:“那么你的生活谁供给的?吃饭、住房子?……”我说我的生活靠稿费、版税,除了皖南事变后中央要我从桂林撤退到香港,组织上给我买了飞机票,以及1946年恩来同志要我去新加坡,组织上给了我一笔旅费之外,我一直是自力更生、卖文为业。这一下对方只能问,那么你到上海之前,在党内担任的是什么职务?这倒容易回答的,我在香港时是南方分局成员、香港工委书记。他满腹怀疑地拿着我的表格走了。后来潘汉年告诉我,说华东局、市委根据你的党龄,过去和现在的职务,评了“兵团级”,当然我还是不懂得兵团级是怎样一个职位。解放初期,干部待遇还是供给制,这是从解放区沿袭下来的,在那种特殊情况下,这也是别无他法可行的制度。

  延安的文化人,有的跟随鲁艺到了东北解放区,有的跟随华北大学到了张家口等地,然后才进入北平、天津。延安的文艺干部,建国后大多成为文化界的领导人物,如周扬、丁玲、何其芳、刘白羽、郭小川等人。

  平津解放后,何其芳到了北平,在马列主义学院任教,后又担任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作为一个供给制干部,何其芳级别不低,吃小灶,生活待遇较高,但他的手头还是缺乏闲钱的。他1951年3月26日写给沙汀的信中说:“我在整风后写的小册子过几天就寄给你。因为现在身边邮寄的钱都没有了。我们仍是供给制,发了津贴仍常常很快就化光。不过住在城外,进城的时候非常少,身边经常没有钱也多少感到不方便。”        


  可是,这就和接管政策中的原技术人员、文化人全部“包下来”对他们实行“保留工资”发生了矛盾。也就是说,“留用人员”拿的“保留工资”和党政干部的供给制之间,有了一个很大的差距。

  大学校长、教授、专家、工程师、名演员,一律拿“保留工资”,用国民党的金圆券折合老区人民币,再折合新人民币,他们的每月收入都在200—500元不等。而从解放区来的和
         
地下党的党政军干部,在一段不短的时期还是供给制,后来改为工资制,也还是“低薪制”,货币收入(现金)要比老专家、名演员的低。夏衍在回忆录中分析道:这样,党政干部和业务(技术、学术等)人员之间,就有了各自的看法。举个例,有一次陈老总请刘伯承同志在他家里吃饭,潘汉年和我都在座,饭后闲谈,这两位大将军都在愁穷。陈毅同志孩子多,家累重,钱不够用;刘帅则说他想买一部开明书店出版的二十五史,一问价钱,就只能放弃了买的念头。陈毅同志风趣地对我说,老潘可以靠小董(董慧,她的父亲是香港巨富),你则有版税和稿费,你们都是老财,我们当兵的都是两袖清风。

  可是另一面,拿“保留工资”的却有另一种看法。他们说你们(党政干部)住公家的洋房,有汽车,有办公室,有不花钱的秘书,出差旅费可以报销。我们呢,搭一次电车,打一个电话,也得自己掏钱。

  在欢庆解放的热潮中,大家都自觉地服从政策,表面上平静无事,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工农干部和知识分子之间的疙瘩,或者说是矛盾,我认为是和解放初期的这两种制度的并存,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引自夏衍:《懒寻旧梦录》第610—612页,三联书店1985年第1版。)抗战胜利后的经济形势抗战胜利后的经济形势1945年8月中旬日本宣布投降以后,国民政府从陪都重庆迁回南京,同时开始接收敌占区的巨额敌伪物资,掌握了许多黄金、外汇和资产,共达23亿美元。

  这一年9月24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了“伪中央储备银行钞票收换办法”,规定此前主要发行于上海和华东、华南沦陷区的伪中储券200元兑换法币1元;11月21日又公布了“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钞票收换办法”,规定此前主要发行于平津和华北沦陷区的伪联银券5元兑换法币1元。

  这都提高了法币的地位。

  美国又向国民党政府提供20亿美金的援华物资,使得法币通货膨胀的缓和出现契机。但是,由于政府腐败无能,巨量的国家资产流失,被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在短期的表面稳定以后,法币的地位又迅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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