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u shall only Sire another with the permission of thine elder. If thou createst another without thine Elder’s leave, both thou and thy Progeny shall be slain.
Honor one another’s domain. When thou comest to a foreign city, thou shall present thyself to the one who ruleth there. Without the word of acceptance, thou art nothing.
Thou art forbidden to destroy another of thy kind. The right of destruction belongeth only to thine Elder. Only the Eldest among thee shall call the Blood Hunt.
于1897年所写的小说"Dracula"里。不过这个人物倒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事实上在15世纪的确有一位Dracula——Vlad the
Impaler。Stoker对他并不是很了解,其实他是在查阅资料时在一本名为AN ACCOUNT OF THE PRINCIPALITIES OF WALLACHIA AND MOLDAVIA的书中发现这个名字的。该书中有很短的篇幅用来描写与土尔其人交战的Dracula。但真正引起注意的是在书中所作的注脚“在瓦拉几亚(从前欧洲东南部一王国,1861年成为罗马尼亚的一部分)语里Dracula是恶魔的意思”。Stoker注意到这条,并把它记了下来。其实本来Stoker打算把作品里的吸血鬼命名为“Wampyr伯爵”的,但最终还是改成了“Dracula伯爵”。真正的Dracula,事实上既不是伯爵又不是吸血鬼——甚至于根本和吸血鬼不搭界。这两个Dracula相信已经困惑了许多人。
乃犹太民间传说中的夜之女王,Lilith字面上即" belonging to the night "。在神话中传为唯一神作亚当时同时创造的第一位女子,同时亦传为该隐的母亲,因为亚当所嫌弃而躲到红海。在天使们相劝无效之后神对李丽丝无视神权威的态度感到震怒,而罚李丽丝每天都为亚当生一百个孩子,李丽丝受不了这种折磨跳红海而死。之后神才又造了夏娃。李丽丝之后就和萨麦尔(撒但)共谋陷害亚当。李丽丝和萨麦尔一同堕天后反而不同于亚当,得到了永生并和恶魔们继续繁衍后代。恶魔学中她乃司星期五的女恶魔。她被形容成不会衰老的美女。满头乌黑的长发并具有大蛇的尾巴,见到她的男性无一不被迷倒,而李丽丝则吸收男人的生气以长生不老。也许是这样而被形容成古时不老的吸血鬼。在希伯来人眼里,吸血的李丽丝违反了绝对的禁忌,因为摩西律法禁止吃活物的血:「所以,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以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利未记》,第17章,10至14节)。
J.雪利登.拉.芬努(J.Sheridan Le Fanu)在1871年出版的中篇小说,主角卡恩司坦伯爵夫人,又名卡密拉,俨然就是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化身。故事中的卡密拉是外表如同年轻女子的吸血鬼,美丽、高瘦纤细,优雅而慵懒。肤色灿亮,有黑色的大眼睛,棕黑的头发,音色甜美喜欢说话。她与澳大利亚史提瑞亚区一位英国老军人的女儿--劳拉建立起友谊,夜里则化身为黑猫似的怪物袭击劳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