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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大全]宗教音乐

[音乐大全]宗教音乐

  基督教音乐


  唱歌赞美上帝是基督教宗教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赞美上帝的歌曲最初是用乐器伴奏的。所用的乐器有:琴、瑟、钹、号角等。中世纪的基督教会里,除管风琴外,一切乐器都被禁止使用,只有单声部、自由节奏的无伴奏素歌是合法的教会歌曲。西方教会的素歌(又称圣咏)有4派:以米兰主教圣安布罗斯命名的“安布罗斯素歌”、法国教会的“高卢素歌”、西班牙教会的“莫萨拉布素歌”、以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一世命名的“格列高利素歌”。8世纪以后,格列高利素歌成为西方教会歌曲的最高准则。


  1054年,基督教分裂为“公教”和“正教”。公教(天主教、罗马公教或加特力教)教徒唱格列高利素歌,希腊正教教徒唱拜占廷式的单声部素歌,俄罗斯正教教徒则唱多声部素歌。格列高利素歌从9世纪开始出现了平行四、五、八度的“奥加农”形式。12世纪以后出现了包含反向进行的“迪斯坎图斯”形式,逐渐成为复调歌曲。13世纪以后,以素歌为固定歌调的“克劳苏拉”和经文歌等复调合唱歌曲兴起,但遭到了教会的排斥,被认为是“渎圣”的东西。其后,以经文歌和弥撒曲为主的无伴奏复调声乐作品,在不断发展中终于取得了教会的承认,并逐渐摆脱了固定歌调,成为自由作曲的音乐作品。


  16世纪德国的宗教改革运动,促成了基督教音乐的改革。马丁路德不仅发动了这场宗教改革运动,创立了新教的路德宗(信义会),并创制了全体会众用本民族语言(德语)演唱的众赞歌。新教的众赞歌取代了旧教格列高利素歌的地位,并成为康塔塔、受难曲、清唱剧等戏剧性宗教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艺复兴和新教音乐的兴起,加速了教会音乐的世俗化。从僵化了的拉丁文歌词过渡到民族语言的歌词;从清一色的无伴奏合唱过渡到独唱、合唱和乐器伴奏相结合;从单声部的齐唱和对唱过渡到多声部的复调音乐和主调音乐;从以素歌为准则的教会调式过渡到近世的大小调;从在教堂中的演出过渡到在音乐会中的演出等。教会音乐的这些变化,都是在民间音乐和世俗音乐的影响下发生的。从17世纪罗马乐派的经文歌和弥撒曲;18~19世纪以J.S.巴赫和G.F.亨德尔为代表的康塔塔、受难曲和清唱剧,以W.A.莫扎特、L.van贝多芬、F.舒伯特、J.勃拉姆斯为代表的弥撒曲和追思曲;以至于20世纪D.米约、F.普朗克、O.汤普森、B.布里顿等的弥撒曲、追思曲和受难曲中,可以看出400年来基督教音乐在世俗化、戏剧化和交响化的进程中所起的变化。


  基督教聂斯脱利派(正教的一派)在唐代就传入了中国,称为景教。唐德宗建中二年(781)立有“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清末在敦煌石窟中发现的《大秦景教三威蒙度赞》,是现今所知中国最早的基督教颂赞歌曲的歌词。天主教于元代传入中国后一度中断,明末再度传入。明代天主教司铎吴渔山的《墨井集》载有《仰止歌》,是中国17世纪的一首天主教歌曲。新教各宗派在鸦片战争后自英、美和德国传入中国。太平天国的礼拜仪式中所唱的《三一颂》,其曲调即法国教会作曲家L.布尔热瓦所作的《老百篇》(因以《诗篇》第100篇为歌词而得名)。1931年中华基督教会(长老会)发起编订一本统一的圣歌集,名为《普天颂赞》。编辑委员中担任译词、作词、作曲、编曲的音乐家有杨荫浏、周淑安、李抱忱等人。所选550首圣歌中,除欧美各国的新教歌曲外,还采用了不少中国民歌、古曲和新创作的曲调。


  佛教音乐


  佛教寺院在各种法事活动、节日庆典中所使用的音乐。


  公元前6~前5世纪,佛祖释迦牟尼在印度创立佛教时就使用音乐,以“清净和雅”的吹唱来演说经法,约在公元前3世纪后,佛教音乐随着佛教逐步向亚洲和世界各地流传。由于民族、地域各异,佛教音乐在流传过程中,吸收着不同的民族民间音乐,从而产生不同风格的佛教音乐。


  约在东汉明帝年间(58~75)佛教传入中国。使印度与西域的佛教音乐,掺杂了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因素,因而中国佛教音乐既含有中国民族音调,又含有印度或西域少数民族音调。《西河诗话》曰:“李唐乐府有普光佛曲、日光明佛曲等八曲,入娑陀调;释迦文佛曲、妙华佛曲等九曲,入乞食调;大妙至极曲、解曲,入越调;摩尼佛曲入双调;苏密七具佛曲、日腾光佛曲,入商调;婆罗树佛曲等四曲,入羽调;迁星佛曲,入般涉调;提梵入移风调。”说明这些佛曲已具有中国民族民间的风格特色。到隋唐时期,随着佛教各宗派的繁荣,佛教音乐也达鼎盛阶段。


  佛教直接使用的音乐是赞呗(或称梵呗、梵文叫做“pāthake”),它以短偈形式赞颂佛与菩萨,其形式有独唱、齐唱或合唱,亦可有乐器伴奏。赞呗主要用于讲经仪式、六时行道(后带朝暮课诵)与道场忏法,有时也用于一般斋会。赞呗传入中国,由于梵音与汉语的结构不同,无论用梵腔以咏汉语,或用汉曲而歌梵声,都有困难,故佛教初入中国,所译佛经甚多,而印度赞呗音乐未能得到广泛地传播与应用。中国佛教赞呗相传始于曹魏陈思王曹植删治《瑞应本起经》,制《太子颂》和《赕颂》(见《高僧传》卷十三经师论)。赞呗在中国六朝分为转读、梵呗与唱导3部分。唐以前流行的赞呗有《如来呗》、《处世呗》、《菩萨本行经》,近代讲经改唱《钟声偈》、《回向偈》等。


  佛教另一使用音乐的场合为讲唱佛经的变文。变文又称唱文、讲唱文、缘起等,是一种说唱音乐。佛教认为其歌唱极为重要,《高僧传》曰:“转读之为懿,贵在声文两得,若唯声而不文,则道心无以得生;若文而不声,则俗性无以得生。”变文的说唱音乐,部分吸收了印度佛教音乐风格,同时也多采用中国民间音乐音调,如宋代乌龙山少康法师讲唱的变文“皆附会郑卫之声变体而作,非哀非乐,不怨不怒,得处中曲韵”(《宋高僧传》卷二十五本传)。


  佛教寺院在一些佛教仪式和佛教节日中,常常利用乐舞和百戏,来宏扬佛教。《洛阳伽蓝记》载:景乐寺“至于六斋,常设女乐,歌声绕梁,舞袖徐转,丝管寥亮、谐妙入神”;景明寺一千多佛像出街时“香烟似雾,梵乐法音,聒动天地、百戏腾骧、所在骈比”。


  中国南方与北方的佛教音乐风格不同,北方雄劲爽利、朴素易懂;南方细腻艳逸、委婉曲折。北方系统以五台山寺庙音乐为代表,南方系统以峨嵋山寺庙音乐为代表。形成不同风格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佛教传派各异,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各地民间音乐风格不同的影响。


  佛教音乐常使用的乐器,管乐器有笙、管、笛等,打击乐器有鼓、磬、钟、锣、铙、钹、木鱼等,也常使用琵琶、三弦等。


  佛教音乐的曲目,有些尚保留在当今寺院中。在敦煌杂曲中还保留一部分佛教鼎盛时期的作品。


  道教音乐


  在道教的斋醮和其他活动时配合使用的音乐。


  早期道教科仪中的道教音乐资料现存较少,北魏明元帝神瑞二年(415)寇谦之所得的云中音诵,即“华夏颂”、“步虚声”,是道教音乐较早的书面记载。唐代道教因受帝王的推崇,道教音乐也受到重视,高宗曾令乐工制作道调。玄宗不但诏道士、大臣广制道曲,还在宫廷内道场上亲自教道士“步虚声韵”。唐代道教音乐在吸收当时的民间音乐、西域音乐以及佛教音乐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提高。到北宋时,则产生了道教音乐的曲谱集《玉音法事》,其中共记录从唐代传至宋代的道教音乐曲谱50首,这是目前能见到的最早一本道教音乐的声乐曲谱集(现存的是明代道藏的版本,宋代版本已佚)。但该谱采用的曲线记谱法,至今尚未能确译其音调。南宋时,道教音乐在民间广泛流传。据《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卷五十七记载,当时的道教音乐对于声乐形式和器乐形式的运用已经比较讲究悦耳动听。明代的道教音乐,由于洪武七年(1374)道门科仪去繁就简,更加规范和统一,而且又有新的发展,进入了定型时期。此时出现的道教音乐谱集《大明御制玄教乐章》,采用传统的工尺记谱法记谱,共记录道曲14首。另据《大明玄教立成斋醮仪》、《大明御制玄教乐章》及《圣母孔雀明王经》等有关道教音乐的记载,明代道教音乐既有承袭唐、宋、元三代之旧乐,又有吸收南北曲音乐的新制道曲,甚至连民间音乐如“清江引”、“一定金”、“采茶歌”等曲调皆为道教音乐所吸收。清初叶梦珠辑《阅世编》卷九中谓道教法事“引商刻羽,合乐笙歌,竟同优戏”。以上说明古时道教音乐已有一定的艺术水平。近代道教音乐,基本上承袭明代以来的音乐传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遗产之一。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江南及南方诸省中,看道场欣赏道教音乐,是农民文化生活中的盛事。


  道教斋醮音乐有独唱(通常由高功、都讲担任)、齐唱、散板式吟唱和鼓乐、吹打乐以及合奏等多种形式。单纯的器乐形式常用于法事的开头、结尾、唱曲的过门以及队列变换、禹步(类似舞蹈的步法)等场面;声乐形式则是斋醮音乐的主要部分。其声乐体裁主要有“颂”、“赞”、“步虚”、“偈”等格式。据《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和《道门科范》等书的记载,在前蜀时,颂、赞、步虚等已经在斋醮中应用了,而偈的产生稍晚些,约始于元代。道教有关斋醮科仪的典籍中,述及演唱的多用“吟”、“咏”。


  颂、赞、步虚和偈,就其单独形式来讲,是一首歌,结构短小的为上下句式或起承转合4句式;大型的有更复杂的曲式,每一曲调常有多段,甚至10余段不同用途的词。这种一腔多用的组合变化,常同宗教念白、诵经腔、禹步等合用在法事中。道教斋醮名目繁多,有水灾、旱灾、虫灾、雷击、瘟疫、伤病、生亡、延寿等各种法事;它以法事情节需要,组合串连各种颂、赞、步虚、偈等道曲。法事不同,音乐的组合也随之变化。


  道教音乐的诵唱和乐器伴奏,均由道士担任,信众不参加音乐活动。因此从音乐角度来看,斋醮实际上是按照“脚本”(科仪要求)在信众面前,进行一场宗教仪式的“演出”。经过1000多年的斋醮实践以及长期地吸收民间音乐的养料,道教音乐十分丰富:有赞美“三清”、神仙的颂歌;有表现神仙应召而来的飘拂飞翔之声;有表现镇煞邪趋恶魔的庄严威武的曲调;有表现众神仙抵达仙界或功成庆祝的喜庆欢乐之乐;有表现引上仙界的缥缈恬静的曲调等。


  道教音乐是一种具有中国地方音乐特点的宗教音乐,其表现是:①同一法事中的同一曲调,各地的行腔、旋律装饰(加花)都带有本地地方音乐特点而各有区别。②同一法事中的同一首词,各地选用本地音调配曲,各不相同。道教音乐到底受到多少种地方音乐的影响,现在尚无确切的统计。


  早期道教音乐所用的乐器,以钟、磐等打击乐器为主。唐代起,增加吹管乐器,嗣后,逐步加入弹拨、弓弦乐器。明朝《茅山志》记载国醮演奏乐器的道士竟达30名。近代虽然吹管、弹拨、弓弦、打击等乐器并用,但演奏中仍以吹管、打击乐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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